南宁市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

09.11.2015  19:07

南宁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南宁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措施》,从税费减免、财政奖励、便捷准入以及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出台多项优惠措施。

一是确定重点扶持对象。达到或接近限额以上统计划型标准的商贸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经国税部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其他符合南宁市产业政策、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具备转型升级为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二是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在税收优惠方面,“个转企”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在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方面予以减免。

三是给予财政奖励扶持。按照《南宁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商[2014]26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每户奖励10000元,对直接升级为限额以上且成功申报进入国家统计局“四上”企业名录库的“个转企”每户奖励20000元。各县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

四是加强便捷准入服务。工商部门允许升级后的企业名称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前提下,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发生变化的,原有效的住所证明、审批许可文件(许可证)可以沿用;原个体工商户档案与转型升级企业的设立登记档案合并归档,保持主体档案延续性。工商部门依法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后,在颁发营业执照的同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证明》,为企业申请享受扶持政策和办理其他手续提供便利。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为“个转企”办理相关证照等手续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是大力提供融资支持。金融主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加大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信用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提升对“个转企”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在符合规定要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个转企”企业的信贷审批、银行结算账户变更等提供最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