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01.2016  09:00

  1月11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11日至15日,南宁市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对武鸣县、青秀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环境保护督察主要是督察县(城区)、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以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督察重点内容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情况,二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三是《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情况,四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

  其中,城区以及县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受到大家的关注。本次督察组将重点督查辖区PM10、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防治,淘汰及改造高污染燃煤小锅炉、推行清洁能源、农作物秸秆禁烧等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备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区划定落实情况,污水直排口整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管网配套情况;群众反映强烈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群众重复举报以及长期未根治等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等情况。

  督察期间专设值班电话,武鸣县:0771—5309036,青秀区:0771—5309038。督察组每天8时至20时受理群众来电举报,实事求是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