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24.12.2014  10:49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南宁市司法行政系统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严格防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努力为即将来临元旦春年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一、召开专门会议,布置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了搞好社区矫正工作,为元旦春节营造和谐环境。12月12日下午,南宁市召开了全市12个县(区)、3个开发区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一是要充分认识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明确社区矫正的对象、任务和职责;三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摸清情况,切实做到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五是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12月11日至12日,南宁市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各县区、开发区司法系统180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了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韦启志、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庭长文莲等前来授课,培训达到预期目的,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管力度,严格防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一是开展社区矫正督查,对违反监管规定提出警告。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全市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社区矫正督查组,对管辖乡镇进行社区矫正督查。在督查活动发13个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法规、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现象,并向他们发出正式警告书。极大震慑了少数存有侥幸心理的社区服刑人员,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开展。二是开展“严管”警示教育,增强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管法规自觉性。组织排查出有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思想松懈的社区服刑“严管”人员进行集中示教育,向他们宣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规,并给通报违反监管法规被执行收监的案例,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引进监内监管经验,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组织纪律性。为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纪律作风的养成,南宁市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把监内管教经验融入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各县(区)司法局不定期地组织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纪律培训,进行了队列基本动作操练等,不断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组织纪律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的观念,11月份以来,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944人无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