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揪“内鬼”联手检察机关惩治腐败

14.12.2015  11:56

  新华网南宁12月14日电(记者程群)南宁海关通报,截至目前,南宁关区缉私队伍已有20人先后因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陆续出庭接受司法审判。

  通报称,2012年,南宁海关在侦办“1.11”走私橡胶案时,同步开展“一案双查”,主动发现内部有关缉私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并将该线索移交广西检察机关。经过侦查,2014年11月13日,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原南宁海关缉私民警唐某执行刑事审查,由此揭开了南宁海关缉私队伍系列执法腐败案件。

  南宁海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宏介绍,“一案双查”是海关在查处走私犯罪案件的同时,同步审查与案件有关的内部人员执法腐败问题,实现反走私和反腐败同步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南宁海关这次深挖“内鬼”的行动,得到了广西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

  通报称,广西中越边境非设关地走私由来已久,特别是防城、东兴沿边地区,因为其特有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社会基础、边境管控等各种因素的交织影响,使得该地区走私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反走私的主要战场之一。走私滋生腐败、腐败助长走私的规律决定了该地区走私与反走私、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异常尖锐、复杂,“买时段买路段”已成为盛行的潜规则。

  案发以来,海关总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关注案件查处情况,要求严惩腐败,深刻反省,剖析根源,狠抓整改。南宁海关在海关总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的同时,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查处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主动预防、严厉查处内部执法腐败案件,坚决做到对执法腐败“零容忍”。

  王宏说,案发以后,南宁海关迅速并持续开展了一系列队伍整治工作。一是对涉案的缉私人员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目前,执法腐败案件责任分析和追究工作也已启动。二是开展教育整顿。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体关警员以案为鉴,开展“四查”,即查原因、查思想、查风险、查漏洞。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围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时限,加强督办落实。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制定出台各岗位、各领域的权力、风险和责任“三份清单”,使关警员明责履责,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办案制度规程,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严格打私工作的问责追责,筑牢职能监督、专门监督、外部监督的全方位网络。五是开展岗位大轮换。实现重点地区海关缉私部门科级领导100%换岗,敏感岗位以及其他沿海沿边分局科级领导岗位70%换岗。

  2012年以来,截至2015年12月10日,南宁海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案件8470起,案值171.88亿元;其中立案侦办走私大要案68起,案值150.52亿元,打掉团伙近70个。目前,以北仑河为重点的广西中越边境非设关地走私态势总体向好。

  王宏说,南宁海关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全面推进反走私和反腐败工作。在反腐败工作方面,南宁海关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深化缉私工作改革。推动完善打私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健全非设关地打私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瘦上强下”,确保警力向缉私前线倾斜。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关。加大对执法裁量权的规范力度,实现执法权力的“瘦身”,完善权力、风险和责任“三份清单”,切实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全面加大整治惩处力度。全面开展“买路段买时段”潜规则整治工作,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一案双查”,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四是从严选人用人。制定出台重点区域、敏感岗位海关干部定期交流等制度规定,实现重点区域、定期轮换的长效机制,加大选人用人失察的问责追责力度,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王宏说,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南宁海关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有关情况或线索可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或举报。(完)

[责任编辑: 胡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