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猛药治“堵乱” 泥头车行车时速不能超40公里

24.04.2015  11:07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龙博)南宁道路交通安全一直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何让市民出行更放心?如何让市民行走在南宁的街头更有保障?据介绍,从2015年3月起,针对南宁市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交通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南宁实际情况,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通过加强南宁市道路交通“”和“”  的治理,给城乡居民一个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条例》的制定有何亮点?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沾鹏认为,《条例》回应了市民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最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许多规章制度以立法的形式进行确认,具有南宁特色。

  “目前南宁市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规较一些大城市还很落后,而此次《条例》对很多方面也予以了细化,更便于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陆沾鹏谈到,《条例》规定,在加强车辆管理方面,市政府可根据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实施车辆保有量及种类调控等交通管制措施;在保障道路畅通方面,城市道路沿线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在市民颇为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条例》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陆沾鹏介绍,如电动自行车不得从事客运经营活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能拨打、接听、观看手提电话,不得吸烟、饮食,不得手离车把、手中持物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等,只要发现这些现象,交警均可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条例》对在人行横道及一些场所的行车速度限制进行了特别规定,特别是泥头车的行车速度限制——时速不能超过40公里。另外还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电台等公共信息平台向公众公告道路交通情况,对管理相对人的个人交通信息、交通违法情况等通报、告知、提醒。

  而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方面,《条例》规定了禁止利用他人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记分、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处理或者为这些行为提供驾驶证等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据介绍,如果市民再利用他人的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记分,除了将受到罚款的处罚外,还将会在失信记录上添上一笔。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