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警半年抓拍交通违法18万起 占道通行超六成

28.07.2015  20:23

  

  被抓拍的违规车辆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 文/图)近日,市民林先生手机收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来短信告知有一条交通违法:7月13日,其爱车在通过东葛长湖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当时左转的车排了5、6辆,看到直行道只有1辆车,于是就通过直行车道进行左转。”林先生表示没想到被电警拍摄了。

  像林先生这样通过路口时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的情况,驾驶员当中并不少见。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指挥中心抓拍到机动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7533起,其中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的电警数多达116880起,占总数62.33%。

  “很多驾驶员通过路口时,看到旁边车道车少或是没有车辆,就随意占道通行。这种情况都会被电子警察拍摄记录下来”指挥中心民警介绍,目前南宁市区内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较多的路口依次是中华华强路口、仙葫荣茉路口、东葛长湖路口、长湖金湖路口、金洲锦春路口等,其中中华华强路口今年4月份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多达9269起,主要原因是该路口靠近火车站,车流量较大,车辆左转或是右转都喜欢占用直行车道,这也是造成直行通过效率不高的原因之一。仙葫荣茉路口由西往东出城方向在三个主车道箭头标明是直行,右拐车道入口离路口约100米,入口处设置有提示标牌,但很多车辆直接在路口占用直行车道右拐。指挥中心民警提示:“车辆应提前进入辅道完成右拐,而不是占用直行车道右拐。”6月份,仙葫荣茉路口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法6802起。

  “无论是直行占用左或右车道,或是左转、右转占用直行车道,都属于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陈警官表明,对于“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规定处100元罚款,扣2分。

  此外,中国人是习惯靠右通行,对于右转弯来说应该是不受红绿灯的限制。但如果右转与行人、非机动车互相影响程度较大时,交通管理部门可设置右转控制灯。目前在南宁市设置有右转控制红绿灯的有6个路口,分别是民族茶花园东进口右转、友爱人民北进口右转、公园新民路南进口右转,这3个路口右转必须按照红绿灯显示通行。另3个路口如桃源教育路口、民主园湖路口、仙葫青林路口是黄闪灯控,提醒车辆在该路口右转时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减速慢行。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通过路口时,请务必按照信号灯指示进入导向车道,不要占道通行,如果已经误入导向车道的,那就将错就错,按导向车道方向通过再到前方路口掉头,只有文明驾驶,才能保证安全出行畅通。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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