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在南宁等22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15.07.2018  09:46
  7月13日,南宁再次迎来政策红利。国务院决定在南宁等22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批准设立杭州、天津等1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此次,第三批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主要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包括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宁等22个城市新设跨境综合试验区。入选的22个城市,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有良好的产业带基础,有成熟的电商氛围,区域辐射带动明显,有一定的国际物流条件,对外贸易发展好,城市发展跨境电商主观能动性强,同时兼顾分布平衡。

  近年来,南宁市的跨境电商产业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中国邮政东盟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作为南宁综合保税区的首批入驻企业,可以说见证了南宁跨境直购进口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历史。

  据统计,南宁在2017年的进出境邮包数量已达147万件,2018年1—2月入境包裹达36万件。越来越畅通的“南宁渠道”,让市民的“海淘”变得更加便捷,“全球买、买全球”不再遥远。除此之外,南宁综合保税区入驻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达到数十家,一跃成为南宁市外向型经济腾飞的“翅膀”、“南宁渠道”的主平台。

  除了强化龙头引领的效应,南宁市还对整个跨境电商产业进行战略布局,去年专门出台了《南宁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6—2020)》,力争到2020年,南宁市将培育和引进3至5家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量超1万单/天,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将南宁市打造成全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借助电子商务手段打造中国—东盟贸易新通道和网上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

  此次,随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南宁设立,将进一步推动外贸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并通过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厚植开放发展新优势 持续推动“南宁渠道”升级
  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全国现代流通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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