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籍社会考生高考报名需现场确认 提供相关材料

02.11.2016  12:4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南宁市户籍的社会考生如何报名参加高考?现场确认要提交哪些材料?昨日是南宁市2017年高考报名首日,市招生考试院提醒社会考生注意,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3日至15日。

  据介绍,南宁市户籍的社会考生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网上预报名从11月1日起,考生必须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的“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30,超过这个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采集身份证信息和指纹。现场确认时,招生考试机构不负责办理网上预报名工作。

  现场确认要提交哪些材料?据介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思想品德鉴定材料(非广西区内就读的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资格材料,加分、降分照顾证明材料等。

  另外,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45”开头的),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审核材料”相应项提供材料。

  温馨提醒

  进行“现场确认”请注意

  时间:11月13、14、15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户籍在南宁市城区(武鸣区除外)、开发区的考生,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进行现场确认。户籍在南宁市武鸣区及宾阳县等5县的考生,在武鸣区招生办和各县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

  交费:考试报名费30元/人,一般科目考试费20元/科,综合科目考试费40元/科,合计130元/人。其他加考科目按有关规定另行交费。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