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还能报案?南宁网警并未开通“官方”QQ账号

25.04.2016  13:14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开展网上巡查执法时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假冒网警账号进行行骗。经查有人将QQ昵称改为 “南宁网警”对受害人行骗,声称能够在网上提供受理报案、查询IP等服务。


  南宁网警在此提醒各位网友,网警公开巡查执法账号,是公安机关在网上开展治安执法等公务工作的专用账号,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冒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此外,南宁网警并未开通所谓“官方”QQ账号,如网友需要与南宁网警联系,需要解疑答惑的,可以通过关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南宁网警巡查执法”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