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美容美发企业有预付卡业务 无一家登记备案

21.08.2016  17:09

南宁市辖区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企业,仅有20家在商务部门登记备案

美容美发行业无一家登记备案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

近日,南宁市商务局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举报投诉受理指南》(下称《指南》),列出商务部门依规可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包括预付卡有效期、退卡、预收资金的使用等方面。预付卡发卡主体众多、问题多发,但南宁仅有20家企业登记备案。该局发布了预付卡消费提示

16种情况可向商务部门投诉

企业向消费者发预付卡,消费者往里存钱往往需一段时间才能用完。这期间,如果预付卡里的钱还没用完,企业就关门歇业且不退余款,消费者权益将受损。

该《指南》表示,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管辖范畴的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未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未按要求进行媒体公示,属于商务部门受理投诉的内容之一(16种情况可投诉,详见相关链接)。此外,消费者在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如遇到属于《管理办法》管辖范畴的记名卡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少于3年,或发卡企业、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但还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不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的,均可向商务部门投诉。

在预付卡退款时,属于《管理办法》管辖范畴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不按照约定提供退卡服务,或者对超过100元的金额违规同意以现金方式退卡,均属于商务部门可受理的投诉内容。记者查阅资料看到,根据有关规定,预付卡退款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把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

指南》也提到,根据《管理办法》,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如市民发现,发卡企业涉嫌将预收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之外,或者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的,均可向商务部门投诉。

市民遇到《指南》所提及的可受理内容的,可以拨打12312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时需提供证据,包括发票、收据、购卡协议、银行单据、刷卡消费单据等,也可以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2312提供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