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老年国旅以低价诱导游客 被停业3个月罚10万元

04.06.2017  21:5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颖)以不合理低价诱导、组织旅游者报名参团;合同管理不善;没有出境游业务资质却组织出境游……日前,南宁市旅发委连续发布了行政处罚公告,南宁境内3家旅行社(公司)被处罚。其中,南宁老年国旅被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10万元,广西金夕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

  南宁市旅发委公布的行政处罚公告〔2017〕第05号显示,南宁老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同时,该旅行社不配合案件调查,拒不提供涉嫌违法的相关票据及经营档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七条。此外,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诱导、组织旅游者报名参团,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旅游者到其指定场所购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八条,《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南宁老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被停业整顿3个月,并被处以10万元罚款。南宁老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被处以2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公告〔2017〕第02号显示,广西金夕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出境旅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而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该公司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公告〔2017〕第03号显示,中国国旅(广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合同管理不善,未能提供相应的《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该旅行社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4000元罚款。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