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铲除伶俐镇一黑社会团伙 14名成员被判刑

17.04.2019  19:11

  

  案情通报会现场。记者 游智超 摄

  

  押送团伙犯罪嫌疑人到作案现场公开指认。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游智超 通讯员农媛 陈桂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根据工作部署,聚焦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力量展开全面侦查和重点打击,成功铲除了黄某贤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目前该团伙14名成员被判处刑罚,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进一步提高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长期以来,该团伙黄某贤为首,以宗族势力为纽带,笼络伶俐镇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一起壮大势力,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称霸一方,为非作歹。该团伙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实施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走私冻货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插手木材加工厂、沙场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涉嫌多起违法犯罪。

  警方专案组通过加大侦办力度,多措并举、抽丝剥茧,逐渐掌握该团伙的犯罪事实。警方集中收网抓捕并押送团伙犯罪嫌疑人到作案现场公开指认后,给当地群众和经营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原先慑于该团伙淫威不敢报案的群众,纷纷向警方举报案件线索。同时,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在当地形成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斗争氛围。

  2019年1月12日,被告人黄某贤等1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黄某宽、黄某侗、黄某仕、黄某勇、黄某仁、李某权、黄某柑、黄某、黄某逸、陆某俭、黄某同等11名被告人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犯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黄某升、黄某旗等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法院责令各被告人向各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共计34万元,并没收赃款21.28万元,收缴气枪、砍刀、对讲机等物一批。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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