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示范区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

05.04.2016  19:51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针对目前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缺乏顶层设计,资源配置改革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的状况,为探索建立我市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示范区,完善资源配置运行新机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示范区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选择在南宁市五象新区或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示范区课题研究,提出我市推进土地资源配置、金融资源配置和科技资源配置等体制机制试点改革的意见建议,编制示范区项目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探索南宁市建设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示范区,为西部地区市场化资源配置提供有效参考。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两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关于公开选聘南宁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示范区课题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研究单位在2015年7月15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课题编制单位应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课题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编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编制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科。

  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兰慧君

  电话:0771-5790531,传真:556993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南宁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示范区课题研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