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七起征地拆迁典型案例 一批“苍蝇”被查

29.04.2016  10:25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罗宁)4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纪委了解到,近期,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7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武鸣县仙湖镇政府国土资源助理员詹志丹受贿问题。詹志丹在给群众办理《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3500元。武鸣县纪委给予詹志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横县马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杨彦受贿问题。杨彦在担任横县马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虚假材料为他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受好处费5万元。横县纪委给予杨彦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宾阳县宾州镇大蒙村第四生产队队长蒙福清侵占集体财产问题。蒙福清擅自将原征地拆迁工作中,确定给本生产队的三产用地转让给他人,获利9.5万元。宾阳县纪委给予蒙福清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上林县城镇建设办公室干部覃志华受贿问题。覃志华在为群众办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意见书》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办证户好处费共计9100元。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覃志华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5.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人大副主席罗庆利等2人受贿问题。罗庆利与该乡民政办主任黄松敏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他人好处费6500元和4000元。马山县纪委给予罗庆利、黄松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6.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陆忠然受贿问题。陆忠然在担任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收受好处费8800元。隆安县纪委给予陆忠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7.南宁市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拆迁部原经理曾广明受贿问题。曾广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8万元。南宁市纪委给予曾广明开除党籍处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