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区依法拆除林业新村违法建设

11.03.2015  16:09
      3月10日,南宁青秀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玉兰路违法改建的广西林业新村小区一区46栋2号楼房依法实施拆除。

      据悉,该小区是广西林业厅系统的住宅小区。由于整体未进行规划竣工验收,因此部分住户在进行装修时擅自在原有的房屋基础上进行违规加建、扩建,违反了城市规范管理法规。另外,还因违建而产生邻里纠纷。自治区及市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由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因当事人未自行拆除,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违建户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但违建业主对此依旧置若罔闻。随后,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又向违建当事人分别下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决定公告》《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对当事人违法建设房屋完善了所有执法程序。

      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青秀区决定依法组织队伍对其实施拆除。当天,执法人员使用人工风炮机、氧割机等安全顺利拆除了违建部分。对该小区其他违建行为,待市规划管理局认定完善有关法律程序并移交青秀区后,再依法采取行动。(赵妩妩 孔德亮 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