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19.05.2015  14:12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印发了《财政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驻厅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 厅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驻厅纪检组要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构的作用。 

   二是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 厅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抓好源头治本等八个方面的任务。厅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厅党组领导班子其他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廉洁自律。 

   三是明确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职责履行。 驻厅纪检组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强化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强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实行问责等七个方面的任务。 

   四是明确各处室、单位职责,落实好“一岗双责”。 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定期不定期向分管厅领导报告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将实行“签字背书”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以及加强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信息报送:纪检监察室                                    编辑:邓先亮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