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到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开展调研工作

28.04.2018  18:43

4月25至26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杰忠率调研组到玉林市容县、陆川县和南宁市西乡塘区3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开展调研工作。厅耕地保护处、土地整理中心,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深入项目现场调研,在当地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在听取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后,调研组指出,土地综合整治转变了以具体单个项目为整治统筹的形式,着重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统筹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生态修复和村庄整治,是推动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加快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区)和生态型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并在全区推广。

调研组要求,一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协同配合,集中力量推进项目实施。二是要做好项目策划。土地综合整治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市场条件和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做好项目包装策划,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要合理选取实施范围。地方政府要围绕耕地数量增加和耕地产能提升,做好政策支持、引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统筹推进村庄整治、生态环境治理和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的综合整治目标。四是要拓展资金渠道。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社会资本投资收益、奖补办法等配套政策,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土地综合整治,破解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难题。五是要创新管理机制。要转变土地整治支持和实施方式,建立健全“以奖代补、先建后奖”机制,探索PPP融资管理模式和先建后补模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项目建设廉政风险。六是要用好土地政策。在不触碰永久基本农田底线的前提下,围绕指标交易、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设施农用地建设标准等国土政策,合理调整项目规划布局,以达到项目建设效益最大化。七是要夯实群众基础。要加大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见,争取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为土地综合整治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