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万!广西公安厅发布奖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办法

25.10.2018  17:56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攻坚仗,切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奖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办法》,决定对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打击、治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工作职能的单位和个人除外,以下统称举报人)。

二、奖励范围

(一)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二)举报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三)举报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四)举报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五)举报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六)举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

(七)举报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八)举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九)举报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十)举报边境地区黑恶势力走私护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线索的。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办的,不予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举报奖金统一由办案单位负责发放。

对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予以不同金额的奖励。

(一)举报涉黑犯罪线索

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0至200000元。

2.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至200000元。

(二)举报涉恶犯罪线索

1.凡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公安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至30000元。

2.凡举报涉恶类犯罪案件线索直接破案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至10000元。

3.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恶犯罪嫌疑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至20000元。

(三)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凡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0元。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面见、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办案单位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二)举报事项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为详细的事实依据。

(三)举报事项必须是举报人本人或者其关系人亲身经历,严禁将道听途说事项或者在媒体上摘抄其他人经历进行举报,严禁伪造、捏造犯罪事实,严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

五、举报途径

(一)自治区公安厅

信箱: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号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30012;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1-2892341。

(二)设区市公安局

1.南宁市公安局

信箱: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6号南宁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0022;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1-5813474,0771-110。

2.柳州市公安局

信箱:柳州市学院路6号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5001;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2-2825182。

3.桂林市公安局

信箱:桂林市灵川县八定路1号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1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3-8995502。

4.梧州市公安局

信箱:梧州市万秀区广仁路19号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3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4-2023621。

5.北海市公安局

信箱: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6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9-2092489。

6.防城港市公安局

信箱: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8001;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0-6108816。

7.钦州市公安局

信箱:钦州市钦北区北环西路8号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5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7-2833382,0777-110。

8.贵港市公安局

信箱:贵港市建设西路558号贵港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371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5-4572133。

9.玉林市公安局

信箱:玉林市教育东路玉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7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5-2683624。

10.百色市公安局

信箱: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百色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3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6-2823506。

11.贺州市公安局

信箱:贺州市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2899;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4-5126877。

12.河池市公安局

信箱: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河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70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8-2308518。

13.来宾市公安局

信箱: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46100;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2-4222706。

14.崇左市公安局

信箱:崇左市石景林路8号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530022;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71-78359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10月16日

分享到:
新华社: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这是公安局
广西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