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泛建立企业调解组织 ——自治区人社厅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30.03.2016  19:01

近年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1个工业园区、61个商会(协会)、915家大中型企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为了增强企业预防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部分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有的示范企业设立了(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形成了(集团)公司——基层单位——车间工段——班组四级调解工作网络。有的示范企业成立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办公室,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列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将民主管理机制作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的组成部分,借助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平台,发挥预防争议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自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来,广西每年仲裁结案率均在9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