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12.07.2016  00:10
    今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研究措施,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统一思想,制定措施,成立督查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厅领导亲自挂帅,厅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具体抓,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准确领会和把握各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是精心部署,责任到人。为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达到目的,收到效果,厅督查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厅、处领导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同时,负责检查联系点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同时,将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列入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是全面清查,层层把关。厅督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实行“三级排查”:即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本级党组织对所属党员干部逐一摸底排查,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排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同时,为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厅督查组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梳理、登记,分类认定,坚决做到“三不放过”:排查情况不清楚不放过,性质认定不清楚不放过,兼职人员不清理清楚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