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南丹县依法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出成效

17.12.2015  11:02

去年来,南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河池市水利局、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河池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水发[2014]46号)以及河池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关于公布2014年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的通知》(河政公共节能办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依法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了县政府牵头抓总体、分管部门实施监督、各公共机构各负其的责创建工作的联动机制。

二是以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暨节能活动周为契机,配合“全区低碳日”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在县文化广场摆放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展板10版,悬挂横幅5条,向公众发放节能生活常识、节能减排宣传材料近2000份,节能宣传手册150册。同时还通过县电视台和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资源”的相关知识和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营造了处处抓节水,人人都节水的良好氛围。

三是根据《河池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河水发[2014]46号)要求,通过对该县各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调查摸底后,拟将机关事务局、水利局、审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运管局等5个单位列为该县2014-2015年度节水型示范单位建设试点工作单位。

四是按照河池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关于公布2014年市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的通知》(河政公共节能办发[2014]10号)要求,确定了机关事务局、水利局、审计局为该县2014-2015年度节水型示范单位建设试点工作单位,并投入8万元用于本年度节水型示范单位建设。同时召开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南丹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方案》等工作事宜。

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县公共机构现有供水管网及设施进行普查,对跑、冒、滴、漏现象及隐患点进行整改。同时与广西合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资质部门取得联系,请他们为该县各创建单位做好规划、设计、经费预算等评估工作。

据悉,该局下步将继续强化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概念、核心、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该县水资源的家底,转变用水观念,增加水患意识和水资源短缺的危机感,使他们自觉、主动地参与到节水型社会建中来。同时加强对现有的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彻底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大节水设施和器具的推广力度,适时实施一单位一水表工程,对各公共机构的用水进行动态定量管理,以利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