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东兰县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11.08.2016  18: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法制电〔2016〕3号)要求,近日,东兰县印发了《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79号),组织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对象为全县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清理工作于今年8月份开始,计划9月底前完成。主要清理内容是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清理出来不具备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和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同时,该县法制办将适时组织清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清理、瞒报、漏报或者未按规定完成清理任务以及清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