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工商局“四抓”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

05.02.2015  18:52

2014年,柳城县工商局把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通过抓宣传、抓管理、抓考核、抓抽检等措施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14户。

一、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以来,该局一直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陆续公布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名单及其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农民知晓示范店、信赖示范店、推介示范店。同时,将“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相结合,大力宣传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的目的和标准,让全县农资经营户自觉查找问题、确立目标,主动参与创建、支持创建。

二、抓溯源管理,强化示范店制度建设

农资商品是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极易形成农资安全事故造成群体上访事件。为此,该局注重农资商品溯源管理,严格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农资经营主体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相继向经营户免费赠阅相关法律法规读本550余份,使农资经营示范店负责人明晰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既是法定责任,更是实现自身免责、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具体操作中,对个别文化程度低、无法填写台账的农资经营户,统一由工商片区监管员亲自动手,现场帮助其登记进货台账,确保每一批次农资来去有名、留有痕迹。

三、抓规范考核,确保示范店创建质量

在创建活动之初,柳城县工商局即明确全县每个乡镇有1个以上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目标,要求示范店必须证照齐全、规范悬挂,建立进销货台帐、种子留样备查和明码标价等系列制度。依据这个基本原则,柳城县工商局将考核标准和规范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制订了《柳城县农资经营示范店评分表》,有效增强了考核验收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抓农资抽检,把好农资商品质量关

为进一步推动“放心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商户、重点商品加大抽检力度,切实提高监测的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违法行为,切实把好农资商品质量关。要求各地对监测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商品的调查摸底工作,一是避免重复抽检,充分利用近年来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尽量减少对经营信誉好、商品质量有保证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和农资示范店的抽检,尽可能在2至3年内将每个乡镇的每个农资店都抽测一次。二是突出监测重点,将农民群众投诉举报多的和上一年度抽检不合格的厂家的农资商品作为重点。2014年以来,共抽检肥料、农药15个品种,送检10个,有8个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