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检察院出台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制度

22.12.2014  14:40

  广西检察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黄伟明)为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大胆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日前,西林县检察院结合区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在全市首创“检察预防约谈”制度,将变被动为主动,把事后预防变为事前预防,实现了预防关口的前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预防约谈制度的建立,既是该院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次尝试,也是对有职务犯罪人员的一次“亮剑”,能真正起到“约谈一次,警示一片,挽救一批”的预防目的。届时,该院在进行预防约谈时,将针对该部门、行业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和易发案环节,制定不同的谈话提纲,采取宣教性、警示性约谈方式,既对谈话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又提醒谈话对象在任职部门要注意的事项,以案说法,以案析理。

  预防约谈制度明确了“预防约谈”的内容、目的和其他相关事项,对可能引发职务犯罪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由检察预防部门主动预防,采取约谈形式进行监督;各单位部门或个人在接到约谈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约谈。采取预防约谈与临界预警机制相结合,通过警示性约谈,注重教育和挽救,真正起到临界预警作用,并在预防约谈中贯彻宽严相济原则,为一些轻微的未达到立案条件的违法犯罪对象的处理提供参考,教育挽救涉嫌职务犯罪人员,使约谈的效果更加明显,更突出了重人性、讲方法、求真效、抓本质的特点,为谈话对象主动交待问题和立功提供了机会。同时规定检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约谈纪律以及约谈必须做好约谈记录在册,约谈结束后一个月内,检察院预防部门要进行跟踪检查回访,并填写《预防约谈回访表》,对约谈后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向其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预防约谈制度将改变以往主要依靠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手段,方法单一,而且大多时候是在案后预防,预防的前瞻性不强问题。对此,该院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该机制将变被动为主动,把事后预防变为事前预防,实现了预防关口的前移,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科学化,促进了干部清正、清廉。“预防约谈”还探求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和引导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廉洁从政,提醒各单位部门注意防范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西林县检察院检察长钟日山表示,通过开展预防约谈,将促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给被约谈单位部门负责人打了一针“清醒剂”,又可以帮助相关单位筑起一道坚实的职务犯罪“防火墙”,同时也使职务犯罪预防更具警示性和针对性,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下一步该院将以预防约谈的方式在全县铺开,组织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内部警示约谈,并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进行督促,特别是对涉农惠民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自查整改。

  (作者单位:西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