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 开展禁毒宣传进农村活动

26.10.2015  13:14

  广西检察网10月26日讯(通讯员韩璐潞)为提升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10月22日,环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陆汉刚带领一队干警深入偏远山区——川山镇洞敢村开展禁毒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 

  活动当天,检察干警们通过张贴海报、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做反毒品宣传。同时,还耐心解答群众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此外,为扩大宣传的影响力,检察干警深入农户家中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毒品危害和国家禁毒有关规定等内容,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收效显著。据统计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10余人次,解答各类法律疑难问题20余个。所发放的各类宣传资料供不应求,取得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通过此次活动,群众对毒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群众一致好评,他们纷纷表示,绝不涉毒,希望多开展此类活动。 

  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环江检察院立足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毒品犯罪。2015年1-9月,环江检察院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案件12件15人,起诉毒品类案件15件15人,均已得到有罪判决。一是坚持“稳准狠”的工作要求,选派优秀侦监、公诉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毒品专案组,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和起诉的涉毒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打击毒品犯罪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9月,环江检察院依法对河池、柳州两地警方合力抓捕的在环江发生的制造毒品案批准逮捕。该案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嫌疑人罗优等等3人被批准逮捕。该案是环江检察院建院以来批准逮捕的第一个制造毒品类案件。二是强化与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联络配合,密切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动沟通。对公安机关侦查办理的重大疑难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协助公安做好证据收集等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力争实现快诉快审,不断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共同推进禁毒斗争。三是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特殊人群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监所部门对毒品犯罪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进行帮教、回访;侦监、公诉部门以案为镜,释法说理,对毒品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挽救。   

  (作者单位:环江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