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检察院发放检察建议促涉农资金“阳光”运行

22.10.2015  17:29

  广西检察网10月22日讯(通讯员  曾淑娥)近日,武鸣县财政局、锣圩镇政府、锣圩镇高一村村民委员会和罗波镇尚黄村民委员会等四个单位对武鸣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 

  今年年初,武鸣县检察院对两起在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涉嫌贪污、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该院发现,各项支农惠农补助款项的发放大多涉及到基层乡镇的各个站所、村“两委”人员。虽然这些案件的违法主体级别较低、涉案数额不大,但对老百姓利益的损害最直接,群众感受最深切,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也较简单,包括以“辛苦费”、“好处费”的名义,直接向危改对象户伸手要钱,或通过虚报、冒报的形式套取国家补偿款,或克扣、截留挪用部分资金甚至不入账直接领取资金,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竟无人发现。 

  在随后对涉案惠农资金进行的专项调查中,该院还发现该县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如涉农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了解不深,有些甚至不知道;涉农资金从审批到最终发放,有些环节监管不力或缺乏监管; 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不透明等。 

  结合专项调查情况,该院认真研究分析了涉农专项资金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形成原因,总结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共同特点、基本规律和案发成因,并针对支农惠农资金在管理、发放环节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县财政局和、锣圩镇政府、锣圩镇高一村村民委员会和罗波镇尚黄村民委员会等单位连续发出四份《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建立专家评审、完善绩效考核、实行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和加强队伍建设等五方面加强和改进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建议。 

  收到该院的检察建议后,四个单位均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迅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针对漏洞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该县财政局成立专项审查小组,对近两年发放的涉农资金进行审查,并研究制定了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多项措施;锣圩镇政府加强了队伍的廉政建设,多次利用刘某某案对镇干和村干进行教育;两个村委会加强了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据了解,截止目前,四个单位均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武鸣县检察院。下一步,该院将定期对四个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推动案发单位开展犯罪预防,督促完善涉农惠民资金管理。 

  (作者单位:武鸣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