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财政四举措完成农资综合补贴发放
22.02.2016 17:0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5年,浦北县财政采取四项措施及时兑现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822万元,补贴面积32.39万亩,补贴标准58.99元/亩/单造(全年117.98元),受益农户达到15.69万户,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一、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抓落实,确保各个环节按程序推进;二是财政与农村信用合作密切配合,各镇财政所负责发放公示和政策解释、参与种植面积的核查、收集和材料报送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直补资金发放到户;三是县财政、发改、农业、粮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宣传动员到位。 一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使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张贴通知和公告,及时把发放信息张贴在村镇人流密集地,方便群众了解。
三、核算监管到位。 一是将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单独设置明细账,用以单独核算综合直补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有效防止挪用或截留;二是专款兑现综合补贴资金,银行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交任何款项,不得附加与农资综合直补无关的任何条件。
四、规范兑付到位。 各镇财政所及时上报已公示且无异议核实的补贴种植面积、农户数和应兑现的补贴资金明细材料到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通过“一折通”方式直接兑付到农户个人账户,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安全到位。
报送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本文来源: 财政厅
22.02.201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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