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大潮袭来 12315警示慎点鼠标理性消费

10.11.2014  20:24

摘要提示:   明天即将迎来双十一网购狂欢节,消费者们也早早开始了购物计划,打开各大购物官网,红包、优惠券、折上折等各类促销广告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狂欢来临前,桂林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6日发布今年第9期...

  明天即将迎来“双十一”网购狂欢节,消费者们也早早开始了购物计划,打开各大购物官网,红包、优惠券、折上折等各类促销广告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狂欢来临前,桂林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6日发布今年第9期消费提示,结合往年涉及“双十一”消费的问题,提醒消费者谨慎网购、理性看待“双十一”。

   提示一 购物网站要正规QQ、短信付款莫相信

  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络商家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也就是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志电子链接。根据桂林市12315中心申诉举报情况看,一些消费者在自行搜索的网页来购买商品,虽然价格便宜了,但收到的东西往往是假货或瑕疵品,因此,若网站主页无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电子链接标识,消费者不要轻易下单购买。

  另外,一些不法分子会以群发QQ信息或短信的形式发送给消费者商品购买链接网址,并要求消费者将价款直接转至私人账户或其发送的付款链接上,由于脱离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监管,钱往往就打了水漂,所以建议消费者谨慎点击链接,切莫贪小便宜,而应选择在有资质的正规网站进行购买。

   提示二 预售商品定金规则看仔细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条件

  工商执法人员留意到,一些网站今年推出了商品预售活动,即消费者先支付一定的预付金,等到“双十一”再付清尾款。提醒消费者注意,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属于对买卖合同的担保,消费者不支付尾款,无权索要定金,商家违约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另外,预售规则里规定,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除开易腐、定制、数字化商品等新《消法》规定的范畴,若商家没有做到一对一向买家说明,商品就应该享受“7日无理由退换货”。如果商家以预售作为借口,则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选择向商家所在地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维权。

   提示三 先验货再签收网购商品有保障

  “双十一”商品销量激增可能造成货运积压、网购商品延迟收货和包裹破损丢失等情况,桂林市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网购快递服务时应尽可能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公司,一些贵重物品可选择实体店购买,或网购时保价,若包裹丢失则可得到一定数额合理的赔偿。

  此外,收到包裹后要先验货再签收,防止货不对板和数量不足,并保存好快递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向快递监管部门邮政管理局或工商部门投诉。(阳颜 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