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双11”消费提示 谨防“0元购机”等网购套路

09.11.2016  19:40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11月9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22期消费提示,揭穿“双11”期间电商惯用的套路,包括“好评如潮,疯狂秒杀”“0元购机”“双十一红包”等新型网购陷阱,提醒消费者购物需谨慎,以免掉入不良商家的购物陷阱。

  广西消委会揭穿“双11”网购套路

  套路一:“好评如潮,疯狂秒杀

  消费者陈女士在网上花了500多元买了一件羽绒服,该店号称“双十一全线降价”且“好评如潮,疯狂秒杀”。陈女士看到该店月销量上千件,买家评价一律好评,并且都配有详细的好评文字和“买家秀”,便理所当然的觉得这羽绒服不错,再不买就被别人秒杀断货了。可当她拿到货品的时候,却发现这实物与她想象中的大相径庭,衣服质量一般,线头较多,且羽绒含量、成分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

  点评:

  其实,这些好评都是靠“”出来的,店家通过低价促销廉价产品提高销量,然后再将同一货架上的商品,换成附加值更高的产品混淆视听。好评写得过于具体、买家秀的图片配的越好看,很可能是商家冒充买家进行二次推销的新“套路”,消费者一定得留个心眼。

  套路二:“0元购苹果手机

  消费者李先生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发现“0元购苹果手机”的砍价活动,就是邀请微信朋友圈好友在相应页面当中输入自己的姓名及手机号码,然后每人可以帮忙“”掉一定的价格。李先生发动了熟人好友帮忙砍价,从六千元砍到了两千元,便觉得很划算,于是在弹出的页面输入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根据客服提供的地址汇款,几天后收货发现是苹果手机的山寨机或其他山寨货,价值不超过两百元。

  点评:

  “双十一”期间有些活动是商家为了促销而特意让利的,当然商家要考虑成本,不会做亏本生意。但像‘0元购’这样的活动,很可能是骗局。这类活动往往提高消费者的心里预期,但实际情况要么是盗取个人信息,要么直接骗钱,或者提供价值远远低于购买价的假冒伪劣商品。

  套路三:“双11”红包链接

  不少消费者在微信、手机甚至是打开网页都会发现写有“给你双十一现金礼包”或者“某某网站平台给你发红包”字样的链接。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在手机收到一条好友发来的手机短信,写着“xxx给你发红包”的字样,黄女士以为是好友发红包,信以为真,随手点进了链接,几秒后手机中毒,被盗刷了200多元话费。

  点评:

  不管是手机、微信还是网页弹出的小窗口写着领“双十一”红包,很可能是钓鱼链接,以分享给好友并填写个人信息可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骗取用户信息;或者是通知消费者领取大笔金额的红包,诱哄消费者输入手机验证码,盗刷消费者的银行卡。

  广西消委会提示:网购需谨记七点

  据此,广西消委会针对“双十一”网购消费,发出以下提示:

  一、  合理计划,理性消费。

  根据以往经验,一些消费者在“疯狂秒杀”“全线降价”“一年仅一次”的诱惑下,生怕错失良机,忽视了个人实际需求,冲动消费,浪费钱财。因此要根据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

  二、  提前咨询,知晓规则。

  “预付定金抵双倍”是电商主推的销售手段,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和“”字区别很大,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因此不可盲目支付定金,下单前要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而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订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三、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

  切勿通过微信、微博等聊天工具私下交易。明辨带有红盾或ICP经营标志的正规经营网站,尽量选择带有良好信誉的品牌和店铺购物,且通过正规的交易平台购物,即使发生纠纷也能迅速解决。在微信、微博浏览了解的商品请到正规电商购买,要经由第三方担保支付,提高支付安全防范意识。

  四、注意网络交易安全。

  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五、  快递先验货再签收。

  收货时要认真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快递公司的封口标签,仔细观察是否有污损、异常气味或声响,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且“双十一”期间,快递过多,消费者在接收快递包裹时要查看是否有详实的寄件人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络方式等,不轻易接收匿名、来源不明的包裹。

  六、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以备日后维权。

  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了解“三包”、售后等服务范围和承诺,对于优惠品、赠品,也同样享有“三包”待遇。

  七、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除了要拒绝与其交易外,还要积极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以保障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此,广西消委会还要提醒经营者特别是电商企业一定要诚实守信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做虚假误导宣传,不要以假充真,以次顶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欺诈消费者;要认真履行好“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义务;同时要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双十一”销售高峰期,确保产品的质和量,确保促销真实透明,确保售后送货和退、换、修等三包服务及时到位,妥善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