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印发实施《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

18.07.2016  19:09

7月12日,贵港市印发了《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人才管理。

该管理办法指出,人才库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由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室)负责,规定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可以参加有关论证会、评审会、评估会,为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起草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法规草案、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意见。 

该管理办法同时规定,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由法律顾问室根据成员履职情况及其工作变动情况予以调整,人才库成员名单调整后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