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30.09.2016  18:09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51号)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就该项工作作出专门指示,责任处室制订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公示原则、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实施步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对公示内容的汇总、整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以及执法结果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对于因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修改或废止,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职能调整等原因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更正相关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