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普办与教育厅联合发文 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农业普查中的作用

28.11.2016  15:06

11月17日,广西农普办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桂农普办字〔2016〕38号,以下简称《通知》),共同部署广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把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情况等纳入普查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查清农村教育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成就。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文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是普查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单位,农村中小学拥有一支责任心强、素质能力高、宣传发动高效的教师队伍,在应用新技术获取普查数据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积极发挥农村教育在普查工作中的作用,要按照政府普查机构的统一部署,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动员政治素质好、接受能力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节假日及寒假等休息时间积极参与农普工作,参加农普各种业务培训、摸底调查和入户登记等关键环节工作,按自治区普查实施方案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普查工作,统筹安排教学工作与普查工作,做到教学与支持普查“两不误”。

通知》强调,各级农普办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两员”选聘、入户登记等方面做好业务指导,确保业务培训到位,按照规定落实劳动报酬,认真完成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

通知》倡议,在农村各中、小学中开展农业普查“一堂课”活动,宣传普查利国利民政策,既可以让学生了解到相关的农业普查知识,又可以通过学生向家长进行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促使家长积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登记资料,使农业普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