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发检察建议敦促村级村务公开

21.09.2016  22:12

  广西检察网9月21日讯(通讯员  廖维玉 廖飞霞)“现在村级收入、支出及其各种款项、政策定期上墙,群众对各项开支、各类涉农惠民款项用途清清楚楚了,心里亮堂多啦!”9月14日, 全州县检察院到该县东山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得到了该乡镇主要领导的赞许。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连续在该乡镇查处了村委干部利用职权侵吞、截留困难农民群众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茅草树皮房改造等国家各种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些村委的瑶族群众对此类职务犯罪行为深恶痛绝,多次到该院控申部门举报。 

  该院在审结案件后,对发案原因进行了分析和调研,发现部分两委干部同时兼职着财务工作,他们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或者相互勾结,共同作案,形成“黄金搭档”。在掌控党务权力同时也控制着村委一级的财权,国家惠民惠农资金的款项也拨入了个人的账户,存在着监管层面上的空白,村务公开成为一纸空文。同时检察官还到一些有举报线索的村委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这些村村委会在工作中确实存在透明度不够等问题。 

  找到问题症结后,针对部分村委村务公开不符合规定,农村财务监督不到位,个别村的财务公开没有按照定时、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定检举箱的“五定”规定执行。该院向当地乡党委政府发出“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民主决策制度”等6项检察建议。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如今,东山乡的每个村设置了村务公开栏,凡是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民主集体决策并及时公布,依法接受村民的查询和监督。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