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档案局主动服务非公企业推动落实第10号令

19.01.2017  03:02

      为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桂林市叠彩区档案局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规范辖区非公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
      叠彩区档案局以辖区某工贸公司档案室为切入点,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需贯彻落实企业名单、总资产、企业所在地、生产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第一手资料,对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进行调研,审批该企业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帮助企业统筹考虑纸质文件材料与其他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同时以点带面,带动辖区6家非公企业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目前,辖区多家非公企业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叠彩区档案局还集中人力、物力,采取培训、摸底、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到非公企业档案室,不断推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