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检察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

11.05.2017  13:42

  广西检察网5月11日讯(通讯员  韦光辉 韦帅)5月10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其主要目的是通过集体约谈,针对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集体谈话予以警示、督促整改,并就下一步的工作做出部署,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强调:院班子成员及各部局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严格对照上级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一条一条抓好落实。要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健全服务联系群众机制,抓好干部执行力建设,探索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院党组及各部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中,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号入座,搞清楚,弄明白自己要负什么责任。有权力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敢担当。各部局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具体办法和措施,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切实强化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局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把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责任。要认 

  真思考、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抓、该管的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同时,不管是“一把手”,还是班子成员和各部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把“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全面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工作。前段时间,自治区检察院已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全院要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把这次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抓好整改,任何一个问题都不放过、不漏掉、不含糊,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见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钉紧、钉实、钉牢。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和县党委相关规定,自觉纠正“四风”问题,努力在严禁公款消费、从严从简公务接待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围绕重点岗位,严格排查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可能出现的漏洞及时堵住。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作者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