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开展2017年“红盾执法”1号行动 加大春节市场监管力度

21.01.2017  01:07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维护平稳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在自治区工商局部署下,防城港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17年“红盾执法”1号行动,加大春节期间节日市场整治和监管力度。

突出重点,加大节日市场整治和监管。

以各类展销会促销会、旅游相关行业的监管和虚假违法广告、假冒商标的整治为重点,以查办案件为抓手,净化春节节日市场,提振消费者信心,扩大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过好春节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强对各类展销会的监管,重点整治展销会中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章违法行为。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加大对节日高发的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行为检查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针对老年消费者的带有虚假宣传、欺骗性质的各类商品的集中促销活动。

围绕节日旅游市场,加强对旅游相关行业的监督检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净化节日期间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

围绕金融、食品、年货市场等重点领域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加大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引导直销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坑农害农行为发生。

强化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移动互联终端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在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地区和高发时间,12315要安排人员值班,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充分发挥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及时汇总分析春节期间12315数据,按照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消费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领导带头参加“红盾执法”1号行动,带队到现场进行节日市场检查,对本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监管领域进行整治和检查。在春节市场整治和监管工作中,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严厉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面大以及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严肃查处。

开展“红盾执法”1号行动的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有关信息,将有关失信市场主体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