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司法局联合朝阳司法所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

16.10.2016  09:0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部署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16]5号)和司法部下发的《司法部关于2016年全国“敬老月”期间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10月12日,兴宁区司法局联合朝阳司法所在兴宁区法治广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 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兴宁区法院、医院、自愿者、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华社区等辖区单位。 

  本次宣传活动专门印刷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小册子及其他相关法律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现场群众发放,悬挂法律宣传横幅10条、摆放各类法律宣传展板35个,深入宣传了老年法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条文。同时,邀请了两位律师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权益保护、赡养、继承等涉老法律政策宣传咨询服务,针对困难老人义务提供法律援助,解答老年人的涉法问题。现场医务人员还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及常见疾病咨询服务。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老年人维权保障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老人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老年人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