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季度广西各地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18.05.2017  16:11

2017年一季度,广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努力发展农村经济,把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重点,各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平均增速高于全国。

一、农村居民增收的特点

(一)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季度,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93 元,同比名义增长9.5%,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4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与2016年一季度相比,实际增幅提高1.5个百分点。

(二)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经营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作用明显。 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看,一季度,广西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的四大项实现全面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809元,同比增长12.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5.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0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1655元, 同比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财产性净收入28元,同比增长37.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70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

(三)各市农村居民收入全面增长

从广西14个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看, 各市均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有3个市农村居民收入同比名义增速高于全区水平,分别是崇左市增长19.1%,桂林市增长15.1%,贺州市增长9.8%,分别比全区平均水平高8.6、5.6和0.3个百分点。

 

       

2017 年一季度各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人

名称

2017年一季度

2016年一季度

名义增长率(%)

全  区

3193

2915

9.5

南宁市

3241

2995

8.2

柳州市

3534

3297

7.2

桂林市

3826

3324

15.1

梧州市

2676

2515

6.4

北海市

2987

2805

6.5

防城港市

3356

3148

6.6

钦州市

2941

2696

9.1

贵港市

2970

2763

7.5

玉林市

3148

2937

7.2

百色市

2457

2269

8.3

贺州市

2973

2708

9.8

河池市

2033

1863

9.1

来宾市

3438

3160

8.8

崇左市

4664

3916

19.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蔬菜、家禽等部分农产品价格下跌,影响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2017年一季度,由于气候适宜,蔬菜产量增加、供应充足,导致蔬菜及食用菌价格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14%,菜农收入不如2016年同期;受“禽流感”疫情的影响,一季度活家禽生产者价格大幅下跌20.7%,导致家禽养殖户的收入大幅缩水。

(二) 部分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缓慢。由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需要投入较大量资金,导致部分财政困难地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总量不大,企业精深加工能力不够强,精品农业培育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加强农户家庭种养技能培训,加强产销信息变化研究和发布。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种植、养殖户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户科学种养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疫情的能力。加强市场供需总量的变化研究,适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农户有计划的从事家庭经营生产,帮助农户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农村居民的种植、养殖等家庭经营收入。

(二)加大特色农业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努力发展本地的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农村居民增收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