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参合率达99.03% 农民看病也有"双保险"

03.01.2015  16:14

农民看病也有“双保险”

广西新农合参合率达99.03%,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覆盖7个市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张若凡

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生病看门诊、住院都有补偿;可如果生的是大病,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很大。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先后覆盖了全区7个市,患上大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先由新农合补偿,再由商业保险进行“二次赔付”,这让很多农村居民减轻了经济负担

20多万医疗费 自己只掏4万多

2014年9月9日,灵山县平南镇石基村的秦女士从灵山县人民医院出院了。她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这次住院共花费25万余元,这对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减除住院起付线和自付医药费用后,秦女士获得新农合基本补偿金9.7万余元。她所在的钦州市是大病保险试点城市之一,经大病保险审核后,对她自付部分再给予报销10.8万余元。最终,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秦女士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1.67%,个人实际支付金额为4.6万多元。

秦女士说,如果不参加新农合,家里根本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让很多像她一样的患者看到了救治的希望。

灵山县新圩镇沙路村的甘先生患脑积水已有多年,此前为了治病,不但倾尽了全家积蓄,还到处借债。2014年,他再次入院,医药费花了18.7万多元。减去住院起付线后,新农合基本报销补偿10万元,达到最高封顶线水平。大病保险再给予报销5.2万余元,个人实际支付约3.5元,报销比例达到84.21%。甘先生和家人都对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推行心怀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