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工商局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遏制“霸王条款”

19.12.2014  14:18

为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柳南区工商局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对建材家居销售业、通讯、餐饮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共检查企业79家次,约谈企业12户,下达《行政告诫书》212份,查处违法合同案件18件,通过规范一批格式合同条款,全面落实合同监管履职到位。

一是积极开展合同行政指导。 结合企业大走访,积极推行柔性监管,向辖区经营者大力宣传《合同法》、新《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使其在制定格式合同时能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先后约谈企业12户,要求各经营业户对照本单位的合同格式条款,积极开展自查,并及时组织专人深入企业帮助指导和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审查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文本,对企业格式合同中违反国家禁止性、限制性规定的条款进行指导修改,确保企业拟定和使用的格式条款内容规范,条款齐全。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监管。 对辖区内家居建材、餐饮、住宿、通讯等行业的从业单位所使用的合同、通知、声明、单据等文书展开全面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利用合同条款免除自己应负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剥夺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对利用格式合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先后查处违法合同案件18件。3月10日,对辖区一手机经营店涉嫌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商家三包责任的霸王条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5月23日,经济检查大队对柳南区澳丹妮家具店利用“特价减价货品,恕不退换”等格式合同条款违法销售家具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结合“3·15”宣传活动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发布消费警示。同时,加大对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案例的曝光力度,先后在《南国今报》、《柳州日报》、《柳州晚报》等报纸曝光家具、手机、美容美发等行业“霸王条款”新闻报道共9篇,提醒消费者注意公共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中潜在的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