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合适成年人”解决法定代理人缺位

17.10.2016  23:06

  广西检察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劳义林)“小刚,由于你的爸爸妈妈还在外地打工,不能到这里参加诉讼,现在我们为你请司法局的张哥哥做你的临时家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小刚,你现在就把我当做你的亲哥哥,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和我说。”近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邀请司法局工作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为解决外地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位的问题,该院组建合适成年人帮教队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与辖区司法局、妇联、团委、教育局等机构单位进行协作,派出工作人员担任临时家长。该院要求协作单位派出的临时家长应当具有与未成年人相处的经验、亲和力和耐心,确保能力与未成年人和谐的沟通。 

  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之前,该院还通过对合适成年人介绍该案的基本情况以及帮教对象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教育情况等基本情况,从而让合适成年人对帮教对象有个清晰的了解。该院还对合适成年人进行法律基本知识的讲解,让合适成年人寓情于理,有理有据的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该院还通过在司法预算中与辖区政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得到财政上的支持,确保参与该院合适成年人的工作人员既要得到精神上的支持,也要得到物质上的补助支持,建立一支稳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 

  “合适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有利于解决很多案件中法定代理人缺位的情况,而我院通过多举措打造一支高素质、有耐心、稳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对于提高帮教效果有显著提升。”该院检察长说道。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