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7个女职工集体和7名女职工获全国总工会表彰

28.02.2019  10:11

2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京召开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我区一批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获得表彰。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基地发动机工厂机加工车间曲轴二工段C班组荣获全国五一巾帼奖状。
  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黎塘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基地发动机工厂机加工车间曲轴二工段C班组、桂林市自来水公司生产技术部供水调度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广西梧州灏景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林玉州区分公司民主中路营业厅、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技术科、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化水运行值等7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韦春庆、都安县人民医院韦秋玲、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邱庆红、平南县人民法院陈寒梅、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骆春燕、来宾市祥和小学黄玲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戴丽萍等7名职工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