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在建工程复工 项目负责人须签字

12.02.2017  11:07
  春节过后复工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2月9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通知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狠抓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未经检查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知要求,凡是未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而擅自复工的,或者虽开展了检查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排除,或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而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