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锅店用餐后车子被刮 停车场免责声明能免责吗

14.03.2016  21:11

   3·15消费维权看台 

  在火锅店用餐后车子被刮花,火锅店和停车场都推卸责任 

  停车场免责声明,真能免责吗?  

停车场的免责声明 

  “只提供场地,不负责保管”,带有如此告示的停车场,你敢去停车吗?南宁的陆先生在收费停车场停车后,到饭店用餐,过后发现汽车被刮花了。饭店说他们只报销停车费,不看车;停车场也说他们只提供场地,不负责保管。那么,陆先生该找谁索赔去?

  3月11日晚,南宁市民陆先生约朋友在东葛路某火锅店吃饭。他知道,该火锅店向来为顾客报销停车费,所以他把汽车停在饭店前面的停车场后,就进店用餐。20时30分左右,陆先生等人取车时才发现,车子右后门被划了3道长长的刮痕。他找到停车场保管人员,被告知因为车辆所停位置没有监控,无法查看车子被划花的过程。他又试图查看饭店门口以及附近一家酒店的监控,但都没有探头能监控到停车位置。附近有一家银行,监控探头能对着停车场,但是一般人无法调取。无奈的陆先生只好向辖区的建政派出所报案,请求警方立案调查。

  汽车在收费停车场被划花,停车场不管吗?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停车场的物业管理方(也是收费方)为南宁市俊世物业公司。停车场方一名揭姓负责人表示,该停车场只为车主提供场地,不代为保管,因而不负有责任。在停车入口处,揭先生指着收费公示牌告诉记者,以上告示已经“免责”。记者看到公示牌上有“本停车场收费为场地使用费,不承担车辆的保管、保险及损坏责任”字样;“而且,也不排除车子在外面已经被刮花的可能啊!”揭先生也提出如此疑问。

  对于陆先生的遭遇,火锅店一方也表示“无责”。“我们只为顾客报销停车费,车子又不是由我们看管。”该店的梁店长说,他们为顾客提供3个小时的车费报销,超出部分将由顾客自己负担;饭店每月将按停车票多少,给停车场结单。

陆先生的车被刮出3条车痕 

   律师说法 

  停车场免责声明存争议  

  广西文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文灿介绍,陆先生与停车场、饭店,都是消费合同关系,而停车场与饭店之间也存在合作关系。

  蒋文灿认为,饭店对顾客提供停车费报销,实是对餐饮消费服务的延伸。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所以说,饭店应当在为顾客提供商品和服务时,要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陆先生的损失,饭店有一定责任。

  另外,蒋文灿还提到,消费者没有给停车场直接付费,但其实双方是停车消费的合同关系。同样地,停车场也应当确保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至于那条“免责声明”是否有效,蒋文灿说,这颇具争议。“因为‘告示’是格式条款,则还与告示是否明显,工作人员是否尽到提醒义务有关。”蒋文灿说,这还需要法院认定。(记者  蒙进煌  文/图)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