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09.09.2016  23:01

   钦州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系全区首家  

     

  广西检察网9月9日讯(通讯员  罗兆丹)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关部署要求,9月8日,钦州市检察院在钦州市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会议,在钦州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全面启动该项工作,这在全区还是首个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市级检察院。当天上午,钦州市检察院和钦州市司法局、钦州市律师协会共同举行了钦州市律师协会驻钦州市检察院 “律师服务室”揭牌仪式,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婧奎,钦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蓝群胜、钦州市司法局局长农彦昌、广西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黄景定共同为 “律师服务室”揭牌。 

   全面设立统一规范的“律师服务室”,一站式服务信访群众  

  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婧奎在 “律师服务室”揭牌仪式上的致辞中指出,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检察机关推进信访申诉走向法治、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律师服务室”正式挂牌,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律师服务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将按照群众自愿、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由律师协会在全市选拔执业经验丰富、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到市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参与化解检察机关作出过处理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依法提出申诉。潘婧奎代检察长表示,钦州市检察机关将全力配合支持律师的工作,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更多的工作便利和执业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也将以成立“律师服务室”为契机,继续探索完善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法和保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流程,提高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质量。     

  据了解,2015年以来,钦州市浦北县检察院、灵山县检察院已经开展相关试点工作,邀请律师参与接访信访人53人/次,参加案件公开审查30人/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7件,息诉8件,积累了工作经验。这次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于2016年9月20日前,全面设立全面设立统一规范的律师协会驻全市两级检察院“律师服务室”,为信访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维护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 

  会议特别邀请了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钦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领导及入选首批钦州市“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的20名律师出席揭牌仪式并参加会议。钦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蓝群胜表示,政法委作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领导机关,将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黄祖达在会上指出,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律师协会要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操守上信得过的优秀律师选派到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律师队伍中来,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他表示,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合力推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取得实效。全市检察机关分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控申科科长,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律师管理科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钦州市检察院“律师服务室”,灵山县检察院、浦北县检察院交流了工作经验。 

   建立律师人才库 构建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沟通合力化解信访矛盾  

  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的钦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文宇告诉记者,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要注意保持律师的客观独立性,避免使律师成为帮助检察机关接访的“说客”。 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在自治区检察院、钦州市委政法委的指导,钦州市司法局的支持配合下,钦州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制定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共同建立了“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人才库,由律师协会在全市选拔了20名政治坚定、执业经验丰富、热心公益、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到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并在检察机关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向来访群众公示,由市司法局对值班律师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协调解决经费保障问题,保证了律师的独立性。目前,钦州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均建立了相应的律师人才库。 

  应邀到会指导的广西区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黄景定强调,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检察机关和信访人之间是中立地位,检察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案件情况灵活采用律师值班接待信访人、参加案件评议、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模式,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时要注重听取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钦州是全区首个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试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市级检察院,还需要加大探索力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一道,共同构建联席会议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制度等,确保上级部暑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广西区检察院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 

  根据钦州市检察院和钦州市司法局会签的文件,律师可以作为社会第三方,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方式主要有:根据预约接访信访人,参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分析、评议,对经济困难的信访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在这期间,如果发现检察机关原案件办理中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检察机关有专人,按照专门办理流程,来依法处理和答复。信访群众如需律师为其代理申诉,可以自愿有偿委托,并可以从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公示的律师库中选择律师。钦州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具体问题,保障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当天上午的推进会结束后,钦州市检察院和钦州市司法局还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钦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振超应邀出席这次会议,他认为,这项工作是一项多赢的工作。对信访群众而言,拥有公益法律顾问,申诉会更加合法、更加有效;对律师而言,是律师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动实践;对检察机关而言,可以借助律师这一社会第三方的力量,推动化解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张振超表示,从钦州市200多名执业律师中推荐出来的首批入选律师人才库的20名律师都是热心社会公益的有识之士,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这项工作。 

  (作者单位:钦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