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实施17周年 物业费停车费收取居投诉之首

09.05.2015  12:29

  物业服务收费是市民特别关心的收费问题,同时也是投诉咨询最多的领域。昨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纪念《价格法》实施17周年进社区活动来到南湖社区,来自十多个小区的业主、业委会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就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收费等热点问题进行座谈。

   自管小组几乎在“志愿服务

  在座谈会中,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都有“一肚子苦水”。  新竹小区自管小组成员在会上提出,新竹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一直由自管小组管理,自管小组几乎在“志愿服务”,只有在年底的时候获得几百元的补贴。但一方面自管小组没有资格制定停车费收费标准,另一方面又有义务维持小区的秩序,管理起来非常为难。

  对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前,物业公司制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向价格主管部门报批,成立业委会后,由业委会制定停车费收费标准,物业公司负责收费。至于由自管小组管理的,可以组织业主按比例推选出业主代表,再由这些业主代表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无法提高物业费难经营

  负责星湖路南一里农行宿舍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提出,该小区2005年到2014年,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45元/平方米,但每年只收上来3.8万—4.2万元,而仅雇佣保洁和保安人员每年就得开支8万元,基本上每年都要亏损4万多元。另外,该小区是老旧小区,停车位只划定了30多个,但是小区业主有98辆车,停车矛盾也很大。他们想提高收费标准,但是一直没能提起来,他们都想退出该小区了。对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广西将根据国家规定放开物业服务价格,以后物业公司在成本公开的基础上,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定价。

  南宁市海洲大厦的自管小组代表陈女士谈起管理的过程,也满是委屈。海洲大厦只有一栋楼,共98户,物业费为0.5元/平方米,一年收费不到1万元,却有3个管理人员、1个电工和1个清洁员,“电工、保安都是请最便宜的,保安一天三班倒,很辛苦但收入很低,我们想提高物业费,但业主不同意,一毛钱都不同意涨,还有好几年不交水电费的”。

  陈女士介绍,海洲大厦还没有实施一户一表,少数“老赖”七八年不交水电费他们也无可奈何,但物业费不涨,收支严重不平衡,10多年来都是惨淡经营,如何服务得好?她希望能够尽快落实一户一表,这样才能管理这些“老赖”。

   垃圾清运费太低物业“叫苦

  在座谈会上,多个小区的物管公司代表提出,以前的法规规定物管公司是可以收取装修押金的,去年底,南宁实施《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后,物业公司只能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目前按照1元/平方米的标准来收取。以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户为例,物业公司只能收到100元的清运费,但是请人拉走这些垃圾就需要300元,完全是入不敷出。另外,没有了装修押金,有些装修户装修完了迟迟不交清运费,物业也没办法。

  陈先生是金湾花城和翡翠园小区的业主,他在会上提出,《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但物业为何还要向业主摊派水电费?物业应公平公开地收费,让业主共同监督,实际上很多业主都不知其中的收支明细。陈先生还提出,法规中规定物管需免费给业主提供1到4张门禁卡,超出的要业主交费办,他认为应该根据住户家人口数发放。另外,他质疑一张成本不到1元钱的门禁卡,为什么要收10元甚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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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收费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据统计,2014年全区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16880件,其中物业服务价格举报咨询3416件、停车服务收费举报咨询5890件;2015年一季度,全区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4579件,其中物业服务价格举报咨询1051件、停车服务收费举报咨询1589件。

  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投诉最多,矛盾冲突也最多。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政策放开。有些市民就担心,放开这个价格,物管公司岂不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如何保证业主的权益?

  对这些问题,物价部门回应称,目前,广西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因此,物业管理收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记者 孟娟娟) 

编辑: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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