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周边摊贩该不该一禁了之 专家12日展开论证

13.11.2015  09:40

 

   核心提示

  烧鸭、酸嘢、泡椒凤爪……这些多产自小作坊的食物,美味诱人,但卫生监管却令人堪忧。禁止不是好办法,将这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好才是出路。12日,自治区法制办举行《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送审稿)》)立法论证会,来自法律、工商、食药、城建、教育、农业等多部门的专家聚在一起,围绕条例中拟规定的问题展开论证。针对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办将对《条例(草案送审稿)》继续修改完善,以纳入明年自治区的立法计划。

  朋友圈自制美食算不算食品小作坊?

  专家声音:建议暂不列入范围内

  要监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首先应弄明白它们各自的“身份”。在《条例(草案送审稿)》中,对这三者的定义做了规定。例如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大多具备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等特点,而食品摊贩多无固定经营门店等。

  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莹文认为,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定义还不够严密,就拿食品小作坊来说,如果不设定一个标准,很难鉴定其经营规模的大小。“大小是相对的,你可以说100平方米是小,我也可以说50平方米就很小。”王莹文建议,应设定一个参照量,例如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平方米以内,从业人员不足××人”,这样更能界定它们的范围。

  如今网购私房食品、朋友圈买卖美食等十分盛行,这些食品大多无证照,生产条件简陋,那么网上食品店、朋友圈自制美食算不算食品小作坊?王莹文表示,目前国家正在对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筹备相应的法规,是否要纳入《条例(草案送审稿)》中“食品小作坊”的范围还有待观察,建议暂不列入。

  小餐饮是不是

  不能圈养宰杀活畜禽?

  专家声音:若禁,主打土味农家乐怎么办

  为了保证小餐饮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条例(草案送审稿)》中拟规定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莹文认为,广西本土不少农家乐似乎都符合小餐饮的范围,而现杀现煮土鸡土鸭是地方农家乐的特色,如果禁止小餐饮经营场所不能圈养宰杀活畜禽,是否会对本地特色农业发展有所影响?王莹文建议立法还应考虑更多实际情况,更好完善法规以接地气。

  中小学周边要不要禁食品摊贩经营活动?

  专家声音:要监管而非禁止

  辣条、烤肠、干脆面……价格便宜,味道爽口,这些时常出现在学校门口小摊贩上的零食被学生们热捧,其品质卫生却让不少家长担忧发愁。在《条例(草案送审稿)》中,拟规定中小学校周边在一定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希望以此能规避影响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从而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不过,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副处长陆庆辉有不同的看法。陆庆辉认为,立法管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最重要的是为了监管食品安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要做的是监管他们卖的食品品质卫生,而不是完全禁止,不给孩子在学校附近吃零食。陆庆辉建议,与其禁止,不如加强食品摊贩的备案登记,注重定期巡查和监管。

  处罚条款违法成本

  该不该加大力度?

  专家声音:对情节严重的加大违法成本

  立法管理少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围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可能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条例(草案送审稿)》作了不少罚则规定,拟规定的罚款多从几百元至几千元。对此,自治区工商局法规处处长黄文翔表示,根据工商部门以往的执法经验来看,他认为对所有违规违法行为都一味往高罚不现实,建议视具体情况来相应区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从严处罚。(黄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