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农业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2.07.2016  00:39

今年以来,贵港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促进全市农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该局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工作部署,将“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经营许可,果树种苗经营许可”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重新编制、修订《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 

同时,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改变传统“以罚代管”的监管思维,树立“服务式监管”、“执法就是服务”的监管理念,变“查、扣、罚”为“引、劝、帮”,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查处扰乱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