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去年销售商品房三分之一使用住房公积金

26.03.2017  11:41
  去年,广西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共消化商品房库存1355万平方米,占同期商品房销售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日前,2017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工作会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广西全区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67万户211.52亿元,占同期全区商品住宅销售总额的10.9%,占同期全区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的15.6%。

  2016年,广西全区共释放住房公积金457.18亿元,资金使用率由上年末的88.27%提升到92.86%,同比提高4.59个百分点。其中,住房公积金提取达到245.66亿元,同比增长22.36%,占当年归集额的72.79%。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2016年广西进一步放宽和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去年全面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区所有城市均落实了异地贷款政策,全年共受理异地贷款5844笔,发放异地贷款3834笔,发放贷款金额12亿元。

  据悉,2017年广西全区各地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加强资金运作管理和资金流动性分析,稳健开展融资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同时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适时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贷款业务管理,有效保持资金的流动性,规范融资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