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规定只许卖内衣内裤不许卖毛衣长裤 业主犯难

30.01.2015  17:08

只许卖内衣内裤 不许卖毛衣长裤

商场规定让部分业主犯难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1月28日,来宾市新裕丰商场二楼的80多个摊位业主,均收到了商场管理方发的一份通知书。通知要求业主只能卖内衣内裤,不准卖长裤、长毛衣之类的东西,并限期撤离所卖的长裤长毛衣,“否则后果自负”。管理方这一规定,让80多名业主顿时犯难起来。

疑问:

内穿的衣服算不算内衣

28日下午,网民“蛤蟆公主”在来宾当地网络上晒出了一份加盖有来宾新裕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根据新裕丰商场的规定,商场二楼是内衣区,只卖内衣、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睡衣类,不允许在二楼经营裙子、外套、中裤、长裤、长毛衣、毛衣外套等,“请各经营户于2月1日前将此商品撤离,否则后果自负。”

“蛤蟆公主”称,裕丰新商场三楼专营外套类服装,由于三楼的部分业主向商场反映二楼有个别摊位“超范围”经营外套类服装,于是商场管理方出了这则通知。可是,禁止二楼业主卖长裤、长毛衣,这样的规定真是让业主犯难。因为有些长裤长毛衣就是穿在外套里面的,怎么不算内衣呢?面对两层楼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商场管理方不是努力去化解矛盾,协调解决问题,而是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不利于商场发展。

此贴引发网民热议。不少网民跟帖认为商场的《通知》规定内容很“奇葩”,指出商场管得太宽。一些网民认为,一些长裤和长毛衣,都是穿在外套里面的,这样不算内衣算什么?有些内衣可以当外衣穿,你又如何认定?

诉苦:

专卖纯粹内衣就得“死”

昨日,记者来到裕丰新商场二楼,发现二楼共有80多个摊位,很多摊位除了卖文胸、内裤等纯粹内衣外,还卖睡衣睡裤、毛衣毛裤、保暖内衣等。得知记者来采访,不少业主围过来诉苦。

一名业主说,她和二楼的很多业主,从1997年开始就在商场二楼摆卖内衣了。商场最初由兴宾区市场服务中心直管,直到2010年外包给来宾新裕丰市场开发公司经营。一直以来,除了卖纯粹的内衣外,还卖睡衣睡裤。到了秋天就兼卖秋衣秋裤,冬天就兼卖毛衣毛裤等,从来都没见商场说“超范围”卖东西。而且,业主和商场每三年一签的合同里,约定的经营范围也只写着“内衣”,并没有详细规定不给卖长裤毛衣之类的东西。这回商场下通知要求把长裤毛衣之类的东西撤走,商场要求太苛刻了。

另一名业主则称,商场收取的摊位租金,年年攀高,从最初两年4000元的租金升到了现在每年租金2万多元,有些甚至高达3万多元,水电费还不包括在内。而大部分业主要靠回头客才勉强维持经营。如果商场只允许二楼业主卖纯粹的内衣,不给卖长裤长毛衣,那只能等“死”了。

一些业主则认为,如果是二楼个别业主超范围卖外套的,商场管理方应该对个别业主进行提醒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清场办法。

对此,商场经理侯沿均表示,他没有想到一则通知会让二楼业主意见那么强烈。如果业主有意见,可派代表和商场协商,寻找一个更稳妥的解决办法。